为重塑行业格局、激发市场活力,近日,吉林市发布《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住房需求、防范化解风险等七个方面,制定了22条具体、有力的政策措施。该新政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将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这标志着吉林市正积极施策,努力探索房地产发展的新路径,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行业平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新政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再区分首套与二套房,统一降至最低15%,同时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住房公积金政策大幅优化,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个贷率超85%暂停);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降至20%;并取消全款购房、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时限限制。军人享有同等公积金贷款政策,未就业退役军人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存使用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全款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每套补贴1万元住房消费券,90平方米以上每套补贴1.5万元券。毕业5年内在吉林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城区购买省内首套商品住房,可获一次性补贴(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生3万元),该补贴不与省级安家补贴重复享受,且此项补贴与前述普通购房消费券补贴不可重复享受。新建项目无偿移交的社区、养老、幼儿园等配套设施不计容积率,住宅项目商业配套比例不低于1%,封闭阳台按投影面积一半计容,并鼓励配建立体停车场(占比不低于70%)。允许房企在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期间办理预售许可,并积极争取资金收储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房,鼓励盘活商业用房用于高校配套。
此外,新政还涉及完善管理机制,包括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制、严格土地出让金管理(缴清全款方可办证)、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并保障新建及在建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交付。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