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告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机构名单。
截至2025年6月18日,吉林市本级共解除医药机构、长护机构共13家,其中零售药店12家,长护机构1家。
来源: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告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机构名单。
截至2025年6月18日,吉林市本级共解除医药机构、长护机构共13家,其中零售药店12家,长护机构1家。
来源: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