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绿园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冠夫,副主任王景耀、孙志远、张欣华及委员共25人参加会议。孙志远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长春市绿园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草案)》,表决通过《绿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市绿园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及汽开区代管5个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同时,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债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的有关人员任免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关人员任免职事项及其他人事事项。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韩超、区人民法院院长绳继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永光、区监察委副主任费锡民,各镇人大主席、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汽开区各街道人大工作人员,区人大机关干部,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绿园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告
绿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市绿园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及汽开区代管5个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
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长春市绿园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草案)》,会议同意区委编办关于《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及汽开区代管5个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草案)说明》。
会议决定,同意长春市绿园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及汽开区代管5个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