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纠治损害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白山市江源区市政园林设施维护处党支部原副书记徐然以介绍工程名义索要“好处费”问题。徐然在任江源区市政园林设施维护处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介绍工程的名义,为他人谋取利益,向工程承包方索要“好处费”2万元。徐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2月,徐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索要钱财已退还给承包方。
2. 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升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服务对象变相索要财物问题。刘升在任抚松县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变相向抚松县某培训公司负责人索要10万元,用于偿还单位接待费等欠款。刘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11月,刘升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上述2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好处费”;有的纪法观念淡薄,利用职务之便,变相索要钱财,性质恶劣,这充分暴露出我市当前营商环境存在的一些短板和不足,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风不正、担当不足,纪法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严重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从事执纪执法、审批审核等重点岗位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依法履职用权,发扬好“店小二”精神,用心用情服务市场主体,自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扛牢主体责任,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哪里难就向哪里开刀”的强烈信号,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