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关于第一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
试点城市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4〕458号)关于开展城市试点的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地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25日—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联系。
电话:010-85093780,010-85093794
传真:010-85093767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5年4月25日
《关于第一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评审结果的公示》指出,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开展城市试点的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地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
零售业关系国计民生,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方案》聚焦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社区商业中心等零售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和创新转型。《方案》提出,力争到2029年,初步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均衡、渠道多元、服务优质、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现代零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