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有关工作情况。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采取六项措施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保障工作:
一是探索家事案件的集中管辖。2017年10月以来,吉林市城区5个基层法院家事案件统一由丰满法院管辖,优化整合了社会资源,提升了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家事案件调撤率、一审息诉服判率大幅提升。
二是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建立特色审判制度。除城区家事案件由丰满法院集中管辖设立家事审判庭外,吉林中院及各外县基层法院均建立了专业家事审判团队。吉林地区少年审判工作也已实现了审判结构、审判业务、审判队伍的专业化,船营法院多次被评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舒兰法院在吉林地区率先实现了未成年审判“三合一”(即涉未成年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一个专业审判团队审理)。吉林中院广泛开展涉少、涉家事审判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审法官能力素质。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构建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机制,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有效兼顾了家庭关系修复、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等多方位要求。创新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探索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制定本辖区犯罪记录封存管理办法、与本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会签从业禁止制度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回访帮教、法律咨询,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服务覆盖面。探索打造人性化的审判环境,建立家事调解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设立圆桌法庭、客厅式调解室。
三是以家事纠纷多元调解为切入点,构建诉前联调、人身保护、人民调解为主的协调机制,将调解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拓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成果。市法院与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家事案件诉前调解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调配司法资源,逐步壮大专职调解员队伍。2021年以来,调解员参与调解家事案件6112件,调解成功3437件,参与调解成功率达56.2%,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专业介入的家事调解工作格局。
四是不断加强家事审判中反家暴的社会化。吉林中院牵头与市妇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会同签订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同时,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在立案窗口设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通过及时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加强与公安、妇联等部门协调联动,完善涉家暴案件的证据固定、人身保护令送达等工作,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提高对家事案件的综合治理能力。
五是全力构建多机关“+”的未成年人犯罪矫治模式,与检察院、司法局、学校、妇联等多部门联合,依托各部门职能,开展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矫治工作,法院定期回访跟踪矫治情况。全市法院主动联合社会多方力量,及时就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对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和负有对重点场所监管职能的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021年以来,吉林市累计发出涉少司法建议42份,同时,联合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多机关落实从业禁止制度,推动落实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六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组织法官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地开展法律讲座,共指派325名法官作为法治副校长进入校园长期指导学校法治工作,切实增强公众预防、制止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服务网络,为妇女儿童及时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吉林中院连续3年在抖音、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妇女维权直播普法,受众30余万人次;关注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权益,开设离婚家庭教育课程,拍摄反对家暴、守护成长、关爱职场女性等普法短剧,有效增强了普法实效。
此次发布会还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作用。
来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