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安全出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6日,吉林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昌邑大队到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公司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检查工作。
吉林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昌邑大队车宣科民警对公交车管理工作台账、GPS动态监控制度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民警向公交公司负责人通报本月车辆违法的情况,并强调公交车行业是担负着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重要责任,驾驶员要提升自身责任感,把安全行车放在首位。
民警强调,公交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随时掌控公交车辆运行状态,为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负责;要做严做实车辆的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严防“病车”上路行驶;要加强行车文明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杜绝驾驶员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公司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并在近期开展一次车辆全面大检查工作,确保运行车辆车况良好,为市民出行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