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乡村振兴中的助燃作用,落实最高检提出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2024年,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农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能动履职,与农业农村局、妇联、乡镇、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扎实推进涉农司法救助工作全面开展,加大了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帮扶力度,有效地防止了农村地区、农民群体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现象的发生,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走向阳光。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一、依法能动履职、综合履职,多元救助
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以“内部协作+主动摸排+多方联动”模式,主动探索司法救助线索。一方面加强内部沟通,由控告申诉部门牵头,各检察业务部门拉网式排查当事人是涉农群体的案件,发现涉农司法救助案件的线索第一时间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另一方面,变“翘首以盼”为“主动出击”,主动深入辖区各乡镇,梳理排查可能存在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现象的刑事被害人,主动担负起及救助职责,为困难群众撑起暖心伞。同时凝聚各方力量,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区农业农村局、妇联、乡镇等部门定期召开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联席会,建立完善协同配合衔接机制,搭建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与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了《涉农司法救助线索通报和移送实施细则》。多方发力,多方合力,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共同推进农村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推动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救助工作新格局。
二、积极开展实地走访,精准救助
纸上得来终觉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深入一线,走到群众家中,没有实际感受过困难群众的生活艰辛,只看书面材料很难真正了解困难群众所面临的真实困境和具体诉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接到移送案件线索后,在仔细审阅案件证据材料外,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入户的方式,充分听取诉求,不搞“救助金一发了之”,而是深入调查了解困难群众目前困境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对群众困境多方联动,精准发力,精准施策,不把司法救助仅仅当做应急性的一次性救助,而是致力于帮助被救助的困难群众走出生活的困顿,切实解决被救助人急难愁盼的问题,重拾生活的信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传递检察温度。同时坚持常态化回访,关注被救助人生活、家庭情况,跟踪巩固救助效果,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三、打通宣传“末梢”,阳光救助
只有先知法,才能更好的守法用法,广泛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提高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是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司法救助的有效举措。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广大群众讲解什么是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加深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的认识和了解。另一方面干警们深入乡镇、社区以及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与提供法律咨询相结合的形式,向群众们详细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司法救助条件及办理流程,让群众更多了解到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目的和重大意义。既丰富了司法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又拓展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
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落实涉农司法救助工作,明确了救助重点、救助程序、救助措施,与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协作联动,共同破解涉农司法救助案件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形成了立体化多元帮扶救助体系,保障救助效果最优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和优势,以检察力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了司法救助活动走深走实,真正做到“救在点上、助在人心”,努力让每一位被救助群众都能切实体会到“云开雾散终有时,风雨过后是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