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经吉林市船营区直机关工委批准,4月17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召开机关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机关党总支书记王桂芳主持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本次换届选举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程序严密规范,全程接受党员监督。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委员7人。选举结束后,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仪式,会议在雄壮的《国际歌》中圆满结束。
大会结束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总支委会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了分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将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在上一届支委奠定良好工作的基础上,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好的作风,推进船营法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