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人机违法抓拍公示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3年12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无人机音视频记录设备,拟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空摄录取证,目前已具备违法抓拍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网易新闻吉林省运营中心
编辑:于恒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人机违法抓拍公示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3年12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无人机音视频记录设备,拟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空摄录取证,目前已具备违法抓拍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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