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2023年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总结2022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谋划2023年重点任务,审议相关河湖长制制度规定。
会议指出,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真抓实干、合力攻坚,在万里绿水长廊建设、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河湖长制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喜人成绩,不断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实现了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的加快转变。
会议要求,2023年,要聚焦河湖治理保护重点领域,锚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突出抓好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及万里绿水长廊建设;要聚焦凝聚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强化考核激励,充分发挥各部门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的优势,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会议强调,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强省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高质量抓好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意义重大。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和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全局高度,对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再加力度、再强举措,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河湖永续利用、人水和谐共生。
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编辑: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