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吉林市体育局
吉林市体育总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3日(星期日)09:00-10:00
2、地点:吉林市丰满区万山路1169号,1985运动联盟体育馆
三、比赛项目
广场舞(线上赛)
四、参赛人员
(一)参赛队员年龄需在9—65岁之间(197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二)各代表团限报两支队伍,每支队伍(运动员8—12人)男女不限。
五、比赛规则
(1)广场舞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版人民体育出版社发行);
(2)健身秧歌(鼓)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健身秧歌(鼓)竞赛规则》(2018年版人民体育出版社发行);
(3)参赛队上场人数8—16人(参赛队含男队员,每人次加0.5分),可带替补队员2人;
(4)参赛队要在场地规定的区域内进行比赛,不能超出划定范围;
(5)参赛曲目分为国家规定和自行编排两部分,国家规定曲目时长4分—4分30秒,自行编排曲目时长3分—4分30秒。
(6)参赛队人员的服装要统一,允许穿传统服装;
(7)服装不能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穿着怪异;
(8)服装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能有过分暴露穿搭,如低胸装、露肩装、露腰装、露背装、短裙装;
(9)队员要精神饱满,姿态端正,着装适宜动作,舞蹈动作符合乐曲风格。
六、视频要求
(1)拍摄视频场所应在室外,单机位正面拍摄;
(2)视频必须一次性录制完成,不能进行剪辑美化,否则取消评比资格;
(3)视频要情绪稳定,画面比例为16:9;
(4)视频录制时要能够清晰看到舞蹈场地边线;
(5)参赛舞蹈视频像素为1920×1080P,视频格式为mp4或mov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