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吉营商环境办〔2021〕9号),在全省全面启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推行“执法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执法备案工作新模式。为全面检验改革推进效果,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现面向全省征集行政检查执法“不亮码”问题线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内容
吉林省内各级行政检查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开展行政检查及基于行政检查的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使用“我要执法”手机App或“吉林省执法报备”微信小程序“电子亮码”,不主动提醒被检查对象扫码确认检查事项和检查人员信息的问题线索。反映问题线索,请注明行政检查执法开展日期及检查内容等相关信息。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反映渠道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网()-“行政检查执法‘不亮码’问题线索征集”栏目。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对于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线索,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将适时组织问题核查,以实际行动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
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