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巡逻途中发现一轻型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双闪灯,但是后方并未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车内人员也未撤离到护栏之外,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在停好警车后,立即上前进行询问,并责令驾驶员将车辆驶入最近的收费站口等待进一步的处理。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赵某驾驶车辆从敦化出发准备去往白山市抚松县,当车辆行驶途中发现车辆突然水温过高,不能继续行驶,就临时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内,因为不懂法律法规和基本的驾车安全常识,并没有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也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外。
民警耐心对驾驶员赵某进行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