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公开征集市场领域养老诈骗违法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对普通食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非法宣称具有保健和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对其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2、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金银箔粉等非食用物质以及生产经营其他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3、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销售假药、劣药,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欺诈误导消费者行为;对商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老年人的违法行为。
4、利用健康养生栏目,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对老年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5、借保健食品销售名义实施违规直销或非法传销行为。
6、利用虚假的或者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7、其他侵害老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要求
1、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或故意捏造事实,对投诉举报的真实性负责。
3、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线索的投诉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途径
1、12315投诉举报热线
2、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3、来信来访: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扫黑治乱办公室),电话:0431-88500213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来源:长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