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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男子偷拍激情录像 勒索女网友十万

2006-10-31 14:36:47 来源: 长春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吉林论坛

长春晚报10月31日电(记者晓岩实习记者尚丽媛)今年24岁的周某和27岁的女子小丽(化名)通过网聊,发展了一段“姐弟恋”。在二人发生性关系时,周某偷录了两人的激情镜头,并敲诈小丽10万元。10月30日,宽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未遂)对周某依法提起公诉。

网络相识现实约会

2005年11月的一天,在宽城区居住的周某在一次网聊中,与女网友小丽相识了。两人在第一次的网聊过程中就聊得十分投机,小到工作、家庭,大到人生、理想,双方都产生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二人在下线时,非常急切地约好了下一次聊天的时间。

网络相识半年后,周某和小丽成为了网上恋人,并相约见面畅谈。在多次见面和畅谈后,二人网上酝酿的激情在现实中爆发了。从今年5月份开始,两人多次在宾馆发生性关系。

借钱不成偷偷录像

今年8月末,周某和小丽又相约见面,并于当晚住进了站前广场附近的一家宾馆。一阵激情过后,周某突然对小丽说,他现在手头有些紧,想向小丽借钱周转一下,而且一开口就是5万元。小丽说,她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她的朋友最近手头也都很紧,暂时借不到那么多钱,但她会想办法的。

次日早,周某趁着小丽上洗手间时,偷偷地将摄像机放在了电视机旁,用行李箱夹住,并拿衣服将摄像机伪装起来,将镜头对准了床……两人的激情镜头全被录了下来,随后两人分开了。

敲诈网友自投罗网

一次,周某在跟小丽QQ聊天时,把偷拍的录像放给小丽看。小丽看了内容后,连忙让他将录像毁掉。周某说:“这只是为了留个纪念。当然要是你不愿意付10万元封口费的话,这个录像就会被发到网络上去,还会邮寄给你的工作单位和父母手中。”小丽非常害怕,连忙答应给10万元钱拿回录像,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9月13日,小丽在警方的安排下与周某约定了交钱地点。当日10时许,周某携带录像带及翻刻的光碟来到站前某宾馆内。周某与小丽交易时,埋伏在宾馆的民警突然出现,将其擒获。 江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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